李荣浩方否认《恋人》抄袭:截至目前,我方未收到任何相关正式起诉

李荣浩方否认《恋人》抄袭:截至目前,我方未收到任何相关正式起诉

4月2日,李荣浩工作室@一样音乐工作室 的一则声明,给近期闹得沸沸扬扬的《恋人》抄袭争议,来了个干脆利落的“硬核”回应。声明直指核心:所谓争议和弦是乐坛通用基础,更关键的是——截至目前,压根没收到任何正式的法律诉讼材料。

这波争议的导火索,是音乐人Dennis Kuo在4月初于社交平台发声,指控《恋人》的前奏钢琴段落与自己2021年的作品《Track in Time》高度相似。部分网友随即开启“听感对比”模式,认为两曲确有接近之处。然而,专业乐评人迅速下场“科普”,指出被拿来对比的Ⅱ-Ⅴ-Ⅰ(俗称251)和声进行,是华语乃至欧美流行音乐中极其经典的常规乐理走向,和弦架构相同绝不等于旋律抄袭。

李荣浩工作室的声明,将这一专业观点直接摆上了台面。声明强调,251走向是“华语、欧美乐坛通用的经典常规乐理走向”,属于“公有乐理创作基础架构”,根本不具备任何“独家原创性”,因此也“不构成所谓权属争议依据”。声明更明确指出,用单一通用和弦套路来判定抄袭,在业内早有专业共识和海量案例反驳。

值得注意的是,此次回应发生在李荣浩因旧作《小眼睛》卷入抄袭风波的次日。此前,李荣浩本人已对《小眼睛》事件做出解释,称其为早年练习曲误发导致的版权乌龙,并承诺联系原作者进行赔偿。

或许正是接连的风波,让工作室此次的回应显得尤为果断和强硬。声明除了澄清乐理事实,更划出了明确界限:艺人将不再出面反复回应,一切事宜由工作室统一处理。同时,工作室也严正警告,将对网络上的恶意造谣、煽动对立及抹黑言论全面取证,并随时准备依法追责,摆出了“不惹事也不怕事”的姿态。

从《小眼睛》的“乌龙”到《恋人》的“辟谣”,李荣浩方面应对争议的方式似乎正在转变。这场由“经典和弦”引发的风波,最终演变成了一场关于乐理常识、版权边界与网络舆论的混合较量。当公共讨论偏离专业轨道,用法律和乐理知识筑起防线,或许正是音乐人应对“抄袭”标签化的另一种清醒。

编辑:文小娱

发布于:河南

https://k.sina.cn/article_3995444230_ee25a40600101jrcs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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