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个多月前,黑龙江嫩江市,6岁的航航(化名)在广场乘坐扶梯时,右脚不慎卷入电梯内,导致右脚大拇指截肢。航航的妈妈高女士告诉红星新闻,经过治疗,航航受伤的脚趾第二关节以上已经没有了,以后也不会再生长,“他现在仍旧无法正常走路,走几步就疼得厉害。”
高女士表示,导致航航受伤的扶梯梳齿板在他们事后取出时“是歪的并且掉齿”。因此,他们对广场的扶梯安全质量存疑且认为广场方未及时拨打救援电话,希望追究广场方的责任并对航航做出经济赔偿,“但协商了4个多月一直没有结果。”
11月初,红星新闻记者曾致电涉事广场的相关负责人,但对方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要求。11月中旬,嫩江市市场监管局回应记者称,涉事电梯检验合格、维保记录完整,“事发后我们检查了电梯是没有掉齿的,电梯在整改的前提下不能判定为不合格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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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航航在广场乘坐扶梯时,右脚不慎卷入电梯内
监控显示
男孩右脚掌被卷进扶梯 “五个脚趾都被卷入梳齿板”
“他是和一个16岁的小哥哥一起去的广场,他们原打算去广场楼上的游乐场里玩。”据高女士回忆,7月12日那天,航航和朋友家的孩子如往常一样去嫩江市时代广场(以下简称“广场”)里玩。当天,航航穿着一双普通的包脚凉鞋,乘坐扶梯时也并未玩手机或与同伴打闹。
当时的监控视频显示,9时38分时,航航与同伴在一名白衣女子身后,相继出现在一由下往上的扶梯出口处。当航航的左脚踏出扶梯时,其右脚的前脚掌一大半却不慎被带进了扶梯里。幸亏白衣女子在发现后赶紧反身按下一旁的紧急按钮,暂停了正在运行的扶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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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监控截图
“航航的右脚五个脚趾都被卷入扶梯的梳齿板内。”高女士说,事后她从2个孩子口中得知,当时广场方面并未及时报警或拨打120急救电话,而是自己拿着工具来试图撬开扶梯,“我和消防员都是和航航同行的小哥哥打电话通知来的,而在我来之前,广场的工作人员还曾试图拉我儿子出来。”
对于高女士的说法,11月3日,红星新闻记者曾致电广场方的相关负责人,但对方表示“此事我们不对外回答”。随即,记者也试图通过该广场的公开电话进行了解,但接线人员并未回复该事件,仅表示目前广场还在正常营业。
脚趾截肢
孩子辗转多家医院治疗,现仍无法正常行走
“消防员解救了近40分钟,把扶梯拆了,航航的脚才取了出来。”高女士告诉记者,当时消防员曾表示涉事扶梯的螺丝扣因时间太久生锈,导致“锈死了”“电梯变形”,不得不将扶梯拆了才能把孩子“弄”出来,“航航的脚是插到了一块梳齿板上的,我们事后把那个板子拿走了,上面都是血。”
据高女士介绍,航航被解救后,他们先将孩子送往了嫩江市中医医院进行治疗,后又前往齐齐哈尔建华医院和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(简称“医大二”),但被告知“要进行截肢”。
在医大二的入院记录中,记者看到,航航于7月12日18点23分入院,10小时前右足部受外伤,当时足部多处开放性伤口,第1足趾不完全离断,足部活动障碍,后以“足部损伤”收入院。专科查体显示“皮肤碾搓严重,仅部分肌腱相连,创面内骨质外露,组织碾压碎烂”,其入院诊断为“右足开放性足损伤,右足单趾切断(第1足趾)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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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提供的入院记录
“去医大二是为了给航航接血管,接完后我们发现脚趾头效果不理想。”高女士说,不久后,他们又带着孩子前往了北京治疗。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谭医院提供的出院诊断证明书显示,7月18日,航航因“外伤致右足疼痛6天”入院,“创伤后趾坏死”,“见趾骨基底离断处骨骺分离,骨折移位”,7月25日在腰麻下行肢体扩创术,术后恢复良好,于7月28日出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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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积水谭医院提供的出院诊断证明书
如今,距离航航受伤已过去4个多月,但在高女士最新更新的动态视频里,记者看到,航航仍无法正常行走:不仅走路略有跛脚,甚至稍微走几步路便会感到疼痛。“现在他的大脚趾关节直接贴着地面,不能长时间走路,孩子就怕别人笑话他。”高女士说。
相关部门:
收到反映第一时间到广场检查 涉事电梯检验合格
高女士告诉红星新闻记者,当时他们带回了致航航受伤的梳齿板,也将其送去了市场监管局请求核查,但最终被告知“有相关条例规定电梯可以缺齿”,且在不久后再次被告知他们提供的证据不算。
另外,高女士还说,事发后他们也和广场方进行过沟通,“除治疗费按保险来报外,我们向广场方要了40万,这个包含了脚的美容治疗、辅助治疗等。”但是协商并没有结果。
11月12日,嫩江市市场监管局相关工作人员回复红星新闻记者,航航一事发生在7月,但高女士9月时才反映到该局,“我们第一时间就到广场进行了检查,涉事电梯检验合格、维保记录也完整。”该工作人员还表示,事发后他们也检查了电梯并未掉齿,“电梯在整改的前提下不能判定为不合格。”
“4个多月了,这件事一直没有结果,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,我就想给我孩子讨个公道。”高女士告诉记者,她不会放弃为孩子维权。
律师观点:
监护人负有监护义务
广场对扶梯负有安全保障义务
红星新闻记者检索发现,在广场被扶梯夹住导致受伤的案例并不少见。此前,广州1岁9个月男孩就曾在乘坐广场扶梯下楼时,右脚被扶梯夹住受伤;上海中山公园龙之梦广场清洁工张先生也因在清洁自动扶梯时,腿部被扶梯“咬”住,最终导致左腿截肢。
扶梯“伤人”后该由谁来担责?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赵良善认为,根据民法典有关规定,广场对扶梯负有安全保障义务。若广场未张贴醒目警示标识、无工作人员及时救援停机、未定期维护扶梯等,则需承担赔偿责任;若能证明扶梯正常维护、警示到位且救援及时,责任可减轻甚至免责;若经鉴定是扶梯设计缺陷或质量问题,广场先担责后可向扶梯生产商、维保单位追偿。且6岁孩子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,依据规定,监护人负有监护义务。
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廖建勋也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,广场属于经营场所,它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如果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,造成他人损害的,需承担侵权赔偿责任,而且是由经营者和管理者来举证,举证其是否尽到了安全保障义务。
那么,因扶梯发生意外事故后又该如何维权?赵良善也告诉红星新闻,遇到这类扶梯意外事件,家长应第一时间留存现场证据,记录扶梯梳齿板状况和警示标识情况,并妥善保管医院的诊断书等记录,“这些是证明损伤和损失的关键依据。随后,家长应优先和广场沟通合理赔偿诉求并留存沟通记录,若协商不成,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,或向市场监管局举报扶梯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,由相关部门介入调解。若调解无果,家长可向法院提起侵权诉讼,依法维权。”
红星新闻记者 罗梦婕 实习生 李静
编辑 成序
审核 冯玲玲